2006-04-09

好好讲个故事

小时候喜欢听故事。

生病打吊瓶,爸爸骑车带我去医院。路程的二分之一处刚好是新华书店。我们自然的先去买一本新的、厚厚的童话书,再继续前往医院。爸爸给我念,常常是我听的入神,爸爸念到投入。至今都忘不了爸爸摇头晃脑的山东话分角色朗读。后来问过爸爸,是怎么开始先买书后打针的传统的?爸爸鄙视的说:“是呀,你忘记了!你都7、8岁了打针还哇哇哭,不哄哄你怎么行?” 哈哈,爸爸肯定还记得,我念大一的新年,他生病打吊瓶,我陪他的时候也是念—报纸。今年1月时候,我发了十五年不遇的高烧,重新体验打吊瓶的感觉。爸爸妈妈居然一起跑来陪床。我们象是在玩一个差不多忘记了的游戏,那种感觉突然全都回来了。我体会得到,他们也一样在享受。他们对着墙上的世界地图,发现了许多好玩的地理。爸爸讲他在欧洲的见闻,我讲澳大利亚的风情,妈妈不停的问问题。

我喜欢有情节的书。因此大仲马、雨果、狄更斯、海明威、阿加莎、高罗佩、贾平凹、余华、莫言、苏童、王朔、金庸。。。的书都喜欢。无论你以何种方式来讲述,无论是何种题材,写得有趣,写得感人,写得荒谬……故事的价值在于,它可以流传多久。如同荷马诗史、山海经,格林童话、安徒生或者小王子、大盗贼。

好好讲故事的人少了,故事也很少人在听。故事被赋予深刻意义,故事被贬得一文不值。有些人就想向你讲个故事,而你,你们居然说,那不是现实,那没有文学性,那太夸张,那太荒谬……而我,就想听个故事,沉浸在那个世界里,笑一回,哭一回,或者茶余饭后想一回,默默的感慨一回。那是我永远可以享受的一个游戏而已。

以上码的字儿,起源于周日读完了余华的《兄弟》下册。而上册则是05年中购买于广州火车站候车大厅内的小书店中。广州至北京的旅途中我读完了它。它让再次体验读书读到眼眶湿。上一次则是三年前读苏童的《我的帝王生涯》。

关于《兄弟》下册的评论当下火热的很。

1982年,加西亚.马尔克斯凭借《百年孤独》获得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。瑞典文学院评论说:“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天地,那个由他虚构出来的小镇,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。”

用于《兄弟》未尝不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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