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六岁的时候,我固执的认为这世界上只有两种人:看丁丁的人,不看丁丁的人。
11月的阳朔很萧索。只有在晚上,接近干涸的河床、拆得乱七八糟的街边建筑、只剩残荷的水塘以及秋山都隐去了细节,让人才不会觉得落寞。街边的每根灯杆上都挂有“山水情景歌剧—刘三姐”的广告。可是我既感觉不到这里有产生歌剧的氛围,也感觉不到歌剧在这个小城里有存在的合理性。
西街安静得很。我们缩着脖子走在街上,连小贩都懒得搭理我们。这应该很不寻常。
每家店都有个特别的名字,有个特别的招牌。可是正因为大家都特别,也就没什么印象了。突然间我看见了丁丁——头戴黑瓜皮、穿蓝色对襟衫的半身画像,然后是招牌“蓝莲花”。驻足一望,里面黑黢黢的烛光摇曳,但是大电视里正在放丁丁历险记的动画片。于是就拖朋友进去,拣了正对电视的小桌子坐下。正看得起劲,电视被人关了。我这才注意到我前面的一桌人,两男一女,正在吸烟、喝酒、掷色子。看了一会,发现其中一男居然是这家店的老板。色子在竹筒里哗哗响动。我的眼睛盯着那女子舞动的手臂,脑海里蹦出一个词——赌棍。输了就把酒倒进喉咙里,凶得很。我转过头,看到对面桌边摇摇晃晃的站起个男孩子,风一吹就倒的样子,讪笑着走到老板身边低低说了几句话,然后走进小店深处。朋友低声说:“这家伙准吸毒!”我对朋友说:“这店里少一样东西——一个画着蓝莲花的大瓷缸。”朋友疑惑的看着我,我一脸的神神秘秘。
我们踏过充满公厕味道的台阶来到江边坐下。对面的山都已看不见了,只能依靠白天的记忆描画出它们的大致轮廓。江对岸的滩上有一处由红红绿绿的灯带描出的院落,大约是家餐馆之类的东西。“未过奈何桥,先见鬼门关。”我吟道。朋友大笑不止。江面上突然亮起一盏灯,灯光里鱼鹰扑通扑通逃入水中。这灯光在江上划出一道楔形,扭动不止。鱼鹰猛地跃出水面——那凶猛让我想到那个女人……
丁丁头带黑色的小瓜皮帽、身穿蓝色对襟衫,从画着蓝莲花的大瓷缸里钻出来,手握一把枪,喝道——不许动!